申请单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
名称 | 是否提供 |
申领 | |
1.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身份证明(必交) | |
2.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(必交) | |
3.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批复文件(必交) | |
4.排污口规范化验收(核查)意见(必交) | |
5.按规定应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,提交自动监控设施验收合格资料(选交) | |
6.污染物(废水、废气及固废)申报登记资料(包括集中供热合同、纳污证明、锅炉注销证明或危险废物处置合同等反映排污情况的资料)(选交) | |
换证 | |
1.最近一年内符合环境监测频次要求的环境监测数据报告(必交) | |
2.现有企业原排污许可证正、副本(原件)(必交) | |
3.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装置的验收材料(选交) | |
4.污染物(废水、废气及固废)申报登记资料(包括集中供热合同、纳污证明、锅炉注销证明或危险废物处置合同等反映排污情况的资料)(选交) | |
变更 | |
1.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身份证明(必交) | |
2.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(必交) | |
3.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批复文件(必交) | |
4.最近一年内符合环境监测频次要求的环境监测数据报告(必交) | |
5.现有企业原排污许可证正、副本(必交) | |
6.排污口规范化验收(核查)意见(必交) | |
7.污染物(废水、废气及固废)申报登记资料(包括集中供热合同、纳污证明、锅炉注销证明或危险废物处置合同等反映排污情况的资料)(选交) | |
备注:1.排污单位试运行或试生产期间的排污许可证可不提供申领中第3项材料; 2.若申请单位因不可抗力未能提交相关必交材料,需根据环保部门意见提供书面说明材料。 3.是否提交“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资料”,按项目环评批复意见及国家、省和市关于自动监控安装文件的要求; 4.是否提交“污染物申报登记相关资料”,根据项目现状对比原有环评批复、验收意见,涉及反映废水、废气及固废(含危险固体废物)发生变化的资料,需提供a.废水类:纳污证明(项目的污水排入工业或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厂的);b.废气类:集中供热合同(项目采用第三方的供热)、锅炉注销证明(项目停止使用原有锅炉的);c.固废类:危险固体废物处置合同(项目产生危险固体废物的)。 5.申请表格可在佛山市南海区环境环保局网上下载,以上材料除现有企业原排污许可证正、副本应提供原件外,其他资料需提交企业盖章的复印件。 |
申请单位申明:
本单位提交材料客观真实,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申请单位(盖章)
年 月 日
服务指南摘要
①单位名称(公章):按法人登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填报。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;
②行业类别:根据环评报告书(表)填写;
③新鲜用水量(万吨/年):根据统计年度自来水水费单(发票)等计算得出;
④能源消耗量(万吨标煤/年):根据实际燃料和燃料单位填写,如柴油、生物质、木柴、煤、电等,折算参数和公式详见各类能源的参考折标系数表;计算公式为能源消耗量(万吨标煤/年)=在用燃料年度消耗量*折标系数*单位换算系数
各类能源的参考折标系数表
能源种类 | 折标系数 | 能源种类 | 折标系数 | |||
原 煤 | 0.7143 | 煤焦油 | 1.1429 | |||
洗 精 煤 | 0.9 | 粗苯 | 1.4286 | |||
其它洗煤 | 洗中煤 | 0.2857 | 原 油 | 1.4286 | ||
煤泥 | 0.2857~0.4286 | 汽 油 | 1.4714 | |||
型 煤 | 0.5~0.7 | 煤 油 | 1.4714 | |||
焦 炭 | 0.9714 | 柴 油 | 1.4571 | |||
焦炉煤气 | 0.5714~0.6143 千克标准煤/立方米 | 燃 料 油 | 1.4286 | |||
高炉煤气 | 0.1286千克标准煤/立方米 | 热 力 | 0.03412千克标准煤/百万千焦 | |||
0.14286千克标准煤/1000千卡 | ||||||
天 然 气 | 1.3300千克标准煤/立方米 | 电 力 | 0.1229千克标准煤/千瓦时 | |||
液化天然气 | 1.7572 | 生物质能 | 大豆秆、 | 0.543 | ||
棉花秆 | ||||||
液化石油气 | 1.7143 | 稻秆 | 0.429 | |||
炼厂干气 | 1.5714 | 麦杆 | 0.5 | |||
其它煤气 | 发生炉煤气 | 0.1786千克标准煤/立方米 | 玉米秆 | 0.529 | ||
重油催化裂解煤气 | 0.6571千克标准煤/立方米 | 杂草 | 0.471 | |||
重油热裂解煤气 | 1.2143千克标准煤/立方米 | 树叶 | 0.5 | |||
焦炭制气 | 0.5571千克标准煤/立方米 | 薪柴 | 0.571 | |||
压力气化煤气 | 0.5143千克标准煤/立方米 | 沼气 | 0.714千克标准煤/立方米 | |||
水煤气 | 0.3571千克标准煤/立方米 | — | — |